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沿着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向前发展,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纪律宣传力度,使警示教育成为党建工作日常,图书信息党总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文件。
第二条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及其他有关规章制度和上级文件,经常开展视频形式的廉政警示教育。
第三条严格遵守用车、住房、公务接待等方面有关规定,主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
第四条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五条根据党委和纪委要求和部署开展常态化廉政提醒。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建立健全党总支全面监督,纪律检查委员专责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
第六条主管领导要定期对关键岗位的工作人员开展常规性的警示谈话。
第七条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图书信息党总支支委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