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图书馆各部室能积极有效地实施《图书馆宣传文化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完成文稿任务,根据我馆鼓励开展文化活动、鼓励开展学术活动的工作导向,特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以个人的最高学历或最高职称为依据、按就高原则计算,具体折算表如下(篇/人):
根据折算表,各部室2012年的文稿任务数:
备注:
1、文稿形式:
学术论文、新闻稿件、文学作品、文化作品、讲座辅导、国学讲解等。
2、公开媒体:
公开合法刊物、馆网校网、广播电视、本校师生。
3、暂适用2012年。